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解决方案
一、 概述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监测,本案依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充分考虑了本地区污染源排放企业实际情况和环保监测的考核指标,能有效地服务于环境监管部门,提高其监管力度,为其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依据而制定的维护方案。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由颗粒物监测子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测量子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子系统等组成。通过采样和非采样方式,测定烟气中颗粒物浓度、气态污染物浓度,同时测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速或流量、烟气含湿量(或输入烟气含湿量)、烟气氧量(或二氧化碳含量)等参数;计算烟气中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显示和打印各种参数、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传输系统传输至固定污染源监控系统。
二、 监测系统结构图

三、 方案目标
3.1总体目标:
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重点污染源实行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确保监测数据通过计算机平台、专用通讯网络快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各市、县、区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
3.2具体目标:
⑴监测数据完整性:实现对排污企业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在线监测数据根据企业的排放情况完整上传至各级环保部门的监控平台,各在线监控系统的各类设备运转率(特别是主分析仪设备)应分别达到90%。
⑵监测数据准确性:通过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定期比对(废水类比对频率为每季度至少1-2次、废气类比对频率为每季度至少1次)和平时不定期抽查校验,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率达到90%,使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准确性保持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
⑶运维档案完整性:建立完整的运维技术档案,确保各级环保部门可通过调阅运维技术档案,了解该在线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停运、性能检验、水样比对等全部历史资料,进而对在线监控系统各台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出正确评估。
四、 方案依据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传输标准。
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五、 实施流程
流程:日常运行与维护→日常校验与校准→仪器的检修→档案的建立→故障与应急预案实施。
六、 方案优势
⒈拥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⒉建有120余人的队伍从事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⒊从07年至今已经建立健全一套先进的运维工作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服务保障。
⒋建立全省最大在线监测设备的备品备件库,可以更加便捷的为最终企业运行维护工作提供备品、备机的使用,保证了更换的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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